從2017年春季起,泉港啟動實施公辦普通高中免學費和生均公用經費雙向補助惠民政策,每年免除學雜費1000萬元以上,惠及5000多名學生,實現從小學到普通高中階段共12年“普惠制”免費教育。
據悉,免學費對象為該就讀且具有本區公辦高中學籍的普通高中學生。其中,省一級達標校每生每學期950元;省二級達標校每生每學期850元;省三級達標校每生每學期750元;一般普通高中校每生每學期350元。
該政策實施后,將由泉港區財政投入資金,主要用于維持學校正常運轉所需開支的辦公費、水電費、實驗費、郵電費、教師培訓費、物業管理費、勞務費、差旅費、文體活動費、維修(護)費、零星設備和圖書資料購置費、零星修繕費和其他屬于公用性質開支的費用。
為進一步提高普通高中經費保障水平,推動普通高中教育健康發展,高中階段免除學費后,泉港區財政將加大對區內各高中校的投入,確保各高中校的合理經費開支足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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