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撥打泉州晚報社24小時熱線96339反映,稱在豐澤區豐田街一條支路上,有人私畫了一排車位,并用隔離樁和繩子圍擋起來。記者前往現場核實采訪,發現此處確實存在私畫車位的現象。隨后,記者將情況反映給市交警支隊,交警表示,該位置屬于公共道路,將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清理。
私畫的停車位
近日,市民李先生撥打本社24小時熱線96339反映,稱在豐澤區豐田街一條支路上,有人私畫了一排車位,并用隔離樁和繩子圍擋起來。記者前往現場核實采訪,發現此處確實存在私畫車位的現象。隨后,記者將情況反映給市交警支隊,交警表示,該位置屬于公共道路,將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清理。
現場
道路施畫近20個車位 有車位貼著車牌號
日前,記者來到豐田街,李先生反映的私畫停車位現象位于一工地的圍墻外。記者在現場看到,道路靠圍墻的一側被用黃線畫上了一排停車位。這些停車位,規格不一,有寬有窄,有近20個。停車位邊沿,設有反光錐,并用繩子圍擋起來。而其中幾個停車位上,還貼上了車牌,一輛車停放在車位內,車牌對應著墻上貼著的車牌。
李先生就住在附近,他告訴記者,這邊原本是公共區域,周邊有稅務局宿舍、泉州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和當地的老人會。“以前,有親朋好友來訪,都會將車臨時停放在這里。”李先生說,今年4月份,這片區域就被圈地畫上停車位,每個反光錐下面,還有隔離樁。
“本來道路就比較狹窄,畫上停車位后,道路就更難通行了。”李先生說,以前沒停車的時候道路還可以雙向交會車,而如今,只能單向通行。
現場,記者并未看見有人在此處進行收費。
交警
公共道路不能私畫車位 將進行清理
隨后,記者將該情況向市交警支隊反映。市交警支隊停車辦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此處確屬公共道路,而這些車位,也并非交警施畫,是屬于私自施畫。該工作人員介紹,該情況違反了“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設置停車泊位、出租汽車臨時停靠站(點)或者設置障礙影響車輛在停車泊位內停放”。同時,法律還規定,在道路上擅自設置停車泊位、出租汽車臨時停靠站(點)或者設置障礙影響車輛在停車泊位內停放的,可處一千五百元罰款。
工作人員表示,這兩天,將聯合轄區交警中隊前往現場走訪,責令私自施畫者自行清除這些車位,若拒不清除,交警將強制清除。同時,若這些車位施畫方存在私收停車費的現象,還將該情況反饋給相關部門,做進一步處理。■記者 傅恒 吳嘉曉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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