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禁止摩托車駛入,雖然明令規定,但仍有人這么做。5月26日上午9時27分,泉南高速永春路段往三明方向,泉州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二中隊民警攔截了一輛在高速上行駛的摩托車。
當天,該中隊民警接警后,立即沿著高速公里往三明方向巡查,在泉南高速永春路段往三明方向82KM+300M處,發現一位男子坐在一部綠色摩托車上,正在與高速公路路邊施工的工作人員對話。民警立即停車上前了解情況,并迅速引導其從最近的德化出口出了高速。
原來,駕駛員范某系三明大田人,原本打算騎摩托車從南安詩山回三明大田過端午節,他用導航發現,走高速路程最快,就從高速永春路口駛入泉南高速主線,一路往三明大田方向開。但走到半路感覺不太對勁,就向正在高速公路上施工的工作人員問路。
高速民警對范某駕駛摩托車上高速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教育,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范某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作出罰款150元,扣3分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摩托車也是機動車,在滿足一定條件后是允許行駛高速公路的。但目前,我省境內高速公路條件均不適合摩托車行駛,在高速公路各個收費站路口均有設置摩托車禁止上高速標志牌,請廣大司機朋友自覺遵守。(記者 陳詩婷 通訊員 陳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