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交警支隊于5月19日、25日、26日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異地交叉用警集中整治涉酒駕駛違法犯罪行為三次執法統一行動,共查處酒駕醉駕187起,其中,飲酒后駕駛機動車163起、醉酒后駕駛機動車24起。
5月26日晚全市交警部門組織第三輪的異地交叉執法檢查,在東新五路的檢查點,民警又查獲名了多名酒駕人員。
酒駕當事人:我確實有喝酒,喝了一點白酒
經過酒精測試儀檢測,這名當事人酒精含量達到了141,屬于醉駕。正當民警準備將他送往醫院做抽血檢測時,另一組民警攔截到一輛SUV小車,駕駛人滿身酒氣。
駕駛當事人:我承認有喝酒,我認罰,但記者不要采訪我
很快,民警對這名小車駕駛員進行酒精測試。
民警:對著這個儀器吹吹吹,好,顯示是116,你這個是達到醉駕了
駕酒當事人:我承認我喝酒了,我又不是不承認
酒精測試儀檢測出來的結果,通常交警部門只作為一個數據參考,真正的科學數據還是得到醫院去抽血化驗,當這名涉酒駕駛得知自己經被送到醫院去做抽血化驗時,他顯得有些激動了。
酒駕當事人:我要看你的警號,不行嗎?我就要看你的警號,為什么不行嗎?
民警:可以啊,你看呀!
事后,這名小車駕駛員被送到醫院抽血檢測,其酒精含量是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達156,比酒精測試儀檢測出來的結果要高得多。
在三元崇榮路這位駕駛兩輪摩托車的駕駛員,民警發現其身上酒味很重,一吹酒精測試儀每百毫升血液里的酒精含量就達到了九十毫克。
駕駛員:我喝了正氣水,我生病了,家里還有病歷。
于是民警將其帶到三明市第一醫院進行抽血化驗,化驗結果是他每百毫升血液里的酒精含量達到了121毫克,屬于醉酒駕駛,所謂的藿香正氣水是不可能導致血液里有這么高的酒精含量的。還有這名駕駛員被查出酒駕后,主動承認了之前就已經被查處過,而且覺得自己還很冤枉。
酒駕當事人:我上一次很冤,頭一天晚上喝的,第二天白天被抓,交警抓我說我酒駕。這次我實打實的只喝了一瓶啤酒。
經過民警在系統里查詢,果真他在去年年底因為酒駕被查處過,而且他還是一名貨車駕駛員。
這里要給大家普及一個知識,并非當天晚上飲酒才算酒駕,有些司機朋友,因為飲酒過量,第二天宿醉,只要血液里的酒精含量超過每百毫升20毫克以上,就屬于酒后駕駛;達到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就屬于醉酒駕駛。如果因為酒駕第二次被查處,還將面臨行政拘留的處罰,吊銷駕駛證的嚴厲處罰,五年之內不得再次申領駕駛證。
據統計,自4月30日開展集中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統一行動以來,全市共查處酒駕醉駕580起,其中,飲酒后駕駛機動車489起、醉酒后駕駕駛機動車9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