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購買房產(chǎn)交房款困難,男子就擅自從丈母娘委托其保管的銀行卡內(nèi)盜取存款近27萬元。近日,沙縣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其依法提起公訴,當?shù)胤ㄔ阂苑副I竊罪一審判處鄧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沙縣男子鄧某,今年35歲,其丈母娘林某將自己的銀行卡交給他代為保管。2010年,鄧某在廣東河源訂購了一套商品房并支付了部分房款,在還款過程中,無法及時交房款。2012年10月,鄧某在未告知林某的情況下擅自將定期存款改為活期存款,之后多次轉(zhuǎn)走存款。直到林某發(fā)現(xiàn)時,鄧某已先后盜取約27萬元。2015年9月2日,警方在廣東佛山將鄧某抓獲歸案。(海都記者朱敏敏 通訊員梁民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