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建新聞頻道報道,先問大家一個問題,如果您的手機丟了,首先會怎么做呢?報警?或是再買一臺?下面這位的做法,您一定想不到。
三明這個男子丟了手機,“那就搶一臺來用”!
監控錄像顯示,1月15日上午11:52分,在三明東新四路一小區門洞內,一名打手機的女子,全然不知身后有一名男子正在尾隨。
三明市梅列區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鄭小龍:“嫌疑人跟了她大概有幾百米的距離,走到門洞里面的時候,周圍已經沒有行人了,嫌疑人準備下手。受害人的手機剛剛通完電話,嫌疑人已經非常接近受害人了,搶劫的行為開始實施了 。”
男子搶完手機后奪路而逃,受害女子大聲呼救并追趕男子,但男子很快就不見了蹤影。
接到報案后,民警調取監控分析研判,6天后,在三明列東一賓館內將犯罪嫌疑人鄭某抓獲,犯罪嫌疑人鄭某對自己搶奪的涉案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鄭某:“搶手機因為我自己沒有手機,手機掉了,我沒有手機就搶來自己用。”
據犯罪嫌疑人鄭某交代,他從湖南打工剛回到三明,下車后發現自己的手機丟了,第二天,便上街物色目標,在列東老街發現了一名女子單身一人打手機便決定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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