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南平市住房公積金新政的不斷推出,越來越多的市民關心自身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提取辦理,下面為大家解答市民對于南平住房公積金政策的疑問。
1、問: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有哪些?
答: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民辦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在職職工及其單位均應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2、問:我市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答:經省政府辦公廳批準,從2014年1月起,我市的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原來的10%提高到12%。
3、問: 南平市有住房公積金繳存的上下限規定嗎?
答:有。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南平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每月單方最高繳存限額為1471元,中央駐閩單位職工每月單方最高繳存限額為3064元,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單方最低限額分別為:延平、邵武、武夷山、建甌、建陽53元,順昌、浦城、光澤、松溪、政和47元。
4、問:單位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如何處理?
答:單位不為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可以向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反映,我中心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行政執法操作規程》有關規定,依法開展初查、催告、調查取證、處罰、審查決定、送達、聽證、執行等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工作,督促其盡快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5、問:職工如何了解自己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情況?
答:職工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
(1)登錄南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www.npgjj.com)查詢。
(2)持本人身份證到南平住房公積金營業大廳或承辦銀行柜臺進行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折補登折查詢。
6、問:職工異地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答:職工省外異地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材料: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購房合同、首付款購房發票(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身份證。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材料:職工本人或配偶在購房所在的工作證明或戶籍證明。
7、問:職工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貸需要哪些材料?
答:職工在還貸滿一年后,可申請辦理提前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分以下兩種情況:(1)辦理轉賬提取需提供材料:銀行提前結清證明、身份證。(2)辦理現金提取需提供材料:借款合同、銀行結清證明、個人貸款還款憑證、身份證。
8、問:職工省內調動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
答:職工省內調動只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需提供材料:調動工作證明、個人賬戶異地轉移證明(調入單位名稱、賬號、開戶銀行)等證明。
9、問: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答: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均可提取公積金:1、失業證、身份證;2、非本地戶籍證明或非城鎮戶籍證明、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3、省外就業證明、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0、問:職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哪些條件、提取的房租標準是多少及提取所需的材料?
答:(一)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名下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城市(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居住的,可以每年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
(二)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標準:
1、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金額提取。
2、承租商品住房等非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提取標準為:每個繳存者每月提取上限暫定為300 元。
(三)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所需的材料:
1、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身份證。
2、職工租住商品房等非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城市(繳存地和工作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家庭無房證明(有效期限一個月)、身份證、婚姻證明等材料。 (張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