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福建省浦城縣紀委通報3起違規借用公車和公款吃請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一、縣交通局違規使用小汽車的問題
浦城縣交通局在2010年向南平市通輝工程咨詢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輝公司)借用閩HD9862車輛作為日常公務用車,報銷相關費用,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吳成華同志作為交通局局長,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其行為構成揮霍浪費公共財產錯誤,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吳成華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二、縣林業局公款同城宴請的問題
浦城縣林業局2014年期間用公款在荔園酒家和花家酒樓5次宴請相關人員共計3250元由縣林業局同城宴請發生的接待費用,浦城縣紀委作出如下處理:
縣林業局黨委書記余向東(分管后勤工作)和縣林業局副局長余定亮,多次組織和參與同城公款吃請,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務接待有關規定,其行為構成揮霍浪費錯誤,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余向東同志和余定亮同志黨內警告處分。其他參與同城公款吃請的13人進行誡勉談話,并全縣通報,吃請費用由上述參與吃請人員個人承擔。現任縣市場監督局黨委書記、時任縣林業局局長徐行宇,在擔任縣林業局局長期間,對公務接待審批把關不嚴,負有領導責任,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對徐行宇同志進行誡勉談話。同時督促縣林業局局長宋少林組織落實相關整改工作,并舉一反三,切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縣委組織部副科級組織員李國忠上班時間因私不在工作崗位,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對李國忠同志進行批評教育。
三、山下國土所違反規定公款聚餐
2013年8月,浦城縣國土局南片支部7人在縣國土局開支部會,山下國土所所長李毓雄邀請南片6個鄉鎮的國土所干部晚上在夢筆大酒店用餐,花費699元,隨后在山下鄉政府機關財務報銷。山下鄉國土所違反規定公款聚餐,鑒于情節較輕,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對李毓雄同志進行誡勉談話,并通報批評。
通報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嚴格貫徹落實《福建省<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細則》和《浦城縣<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規范公務接待和公車管理,杜絕違規使用公車,嚴格接待標準,嚴禁同城接待用餐、相互吃請。各級黨委(黨組)要充分認識到加強作風建設是一項長期的重大政治任務,要嚴格按照《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和《浦城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的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規定,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黨委和紀委進行責任追究,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查處,通報曝光,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形成有力震懾,切實維護黨紀政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