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延平兩男子唐某春和唐某環酒后與餐館老板發生爭執。可當民警趕到現場制止時,兩男子不但不聽勸阻,甚至還對民警動起了手。最終,唐某春和唐某環也將為自己沖動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日晚20時許,延平四鶴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邏至江濱南路華泰樓附近時,發現馬路對面的一間餐館門外有幾名男女正在爭吵,于是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經了解,顧客唐某春和唐某環等4人在吳某經營的餐館喝酒,后因買單問題與吳某夫婦發生爭執。
由于雙方情緒比較激動,且有發生肢體上的沖突。為了防止事態進一步升級,民警試圖將當事雙方人員分開。可勸阻過程中,唐某春和唐某環不但不聽勸阻,還借著酒勁對民警進行辱罵、推搡,甚至將民警推倒在地。鑒于兩人情緒失控,為避免無辜群眾受到傷害,民警立即通知增援民警趕到現場將兩人控制,并依法帶回派出所調查。
到派出所后,唐某春和唐某環逐漸清醒,連聲對向民警表示悔意,稱只是醉酒后的一時沖動。雖然,唐某春、唐某環與老板吳某的糾紛被民警依法調解,但兩人阻礙民警執法的行為卻不能以醉酒為借口進行開脫。唐某春和唐某環在明知民警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時候,對民警加以阻礙,并采用辱罵、威脅、暴力等方法抗拒執法,他們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妨害公務罪。
事后,經醫院診斷,出警民警手背處被抓傷,腰部扭傷。目前,唐某春和唐某環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延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