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發布《關于調整公布市級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將市級公共服務事項由原來的395項、涉及47個部門,調整為237項、涉及38個部門。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市審改辦組織對2015年公布的市級公共服務事項清單進行了調整。經研究,決定將市級公共服務事項由原來的395項、涉及47個部門,調整為237項、涉及38個部門。調整后的事項包括,融資性擔保機構設立及變更審核(確認)(含2個子項)、典當行設立、變更及管理事項(含2個子項)、發電企業并網運行條件的確認、小貸公司設立、變更審核、處理變質或過期失效的監控化學品審批等。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抓緊做好調整的公共服務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并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新增的事項要入駐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已取消的事項不得再進行變相辦理,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等問題。對違反規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