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造好社區服刑人員,關系著社會和諧穩定。我市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強社區矯正的日常管理,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助力社區服刑人員完成改造,順利回歸社會,融入社會。”1月4日,市人大代表陳培仙介紹說。
據了解,社區矯正是指將符合法定條件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司法行政機關及其派出機構在相關部門和社會力量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2009年3月,我市以福鼎市作為試點啟動了社區矯正工作,2011年4月起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展開。5年多來,該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市重新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但近年來,隨著社區矯正人員數量逐年增長,年齡跨度不斷加大,組成人員結構愈發復雜,我市社區矯正載體單一,基層力量薄弱等問題也日益顯現。”陳培仙說。
陳培仙建議,應制定更加詳細的管理細則,進一步創新活動載體,通過再就業培訓、法制講座、社區公益勞動、心理矯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制訂個案矯正方案,增強教育改造效果。同時,應避免在社區矯正中出現司法部門唱“獨角戲”的狀況,加強相關部門間協作,齊抓共管,共同介入,形成良好的合作機制。并積極引導社會各層面了解和支持社區矯正工作,發動更多責任心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機構和個人加入到社區矯正的服務工作中,提高社區矯正工作社會化水平。(記者茹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