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福建省暨寧德市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現場會在蕉城區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全市目前共設立了44個督導責任區(市直除外),已落實辦公場所26個;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將責任督學的督導結果作為對中小學校的綜合評價、評優表彰、專項經費安排、人事任免、責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據。
據介紹,全國建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以來,我市積極組織實施,其中,蕉城區在機構和隊伍建設方面落實較好,率先在教育督導室設立了辦公室、督政股、督學股三個職能股室,組建了一支由37位專兼職督學組成的督學隊伍。全市目前共設立了44個督導責任區(市直除外),已落實辦公場所26個;在經費落實方面,福鼎市、蕉城區、周寧縣、霞浦縣、福安市等地已經明確將這項工作列入財政預算。
下階段,各縣(市、區)要認真健全完善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的配套措施,重點構建責任督學工作保障機制,將督學責任區和責任督學工作經費落到實處。要對新任責任督學進行入職培訓,對任期內責任督學定期進行集中培訓,同時要求學校要積極協助責任督學開展隨機督導檢查,配合責任督學依法實施經常性督導。
各縣(市、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每月應對責任督學的督導報告進行匯總整理,特別是對責任督學發現的問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等,要適時地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對不按要求整改的中小學校要予以通報批評、責令改正,并提出處分建議;對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給予通報表揚等獎勵。教育行政部門要對責任督學提出的問題、意見和建議進行分析研究,責成有關中小學校對照問題和建議認真進行整改;將責任督學的督導結果作為對中小學校的綜合評價、評優表彰、專項經費安排、人事任免、責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據。(記者 孫麗晶 實習生 林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