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本網記者 李熙慧) 昨日,記者從福州市衛生局了解到,福州市將在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中創建首批示范單位,評選結果將在年底出爐。此次創建活動將評出示范衛生院所33家,甲類1所、乙類5所、丙類15所。對考核認定為示范衛生院和示范衛生所的創建單位,獎勵經費分別為:甲類衛生院10萬元、乙類衛生院8萬元、丙類衛生院5萬元、村衛生所2萬元。
今年11月上旬,各單位對照創建示范標準自主申報,2012年1月,在各創建單位上報服務成效的基礎上,由福州市、縣衛生局聯合對創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優秀的單位確定為示范衛生院(衛生所),授予牌匾,以獎代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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