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過后,北京的租房市場又開始熱鬧起來,問題也跟著多起來。來自安徽亳州的李宏第一次租房就遭遇了窩心事。2月8日他在廣安門內大街見到樂居行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一則租房廣告“小區居民樓房單間,精裝修、全家電、上網、包物業取暖、無中介費。”隨后他聯系預留電話的業務人員,被帶去看了凌云里的某處房子。
“當時,業務員對我說這房4家人合住,主臥、次臥分別住1家,16米的大廳準備隔斷成2間,暗間700元,明間1200元,地上有以前隔成2間的舊痕跡。我用尺子丈量后,覺得8平方米每月700元還可以,對方就讓我交了1000元定金,簽了房屋定金合同,業務人員說這兩天就隔好。”
“期間對方曾多次打電話讓我去辦理租房合同手續,我都認為應該核實一下隔斷后才踏實。2月11日下午我去看房,結果廳被隔成了3間,每間大約5平方米。我當然不答應,要求對方減少租金或退我定金,對方說租金一分錢都不能少,如果是我違約,定金也不能退。我們外地人不容易,就這樣1000元就沒有了,我一定得討個說法。”
鏈家地產法務部周女士分析,該案例的焦點集中在出租屋的約定上。由于沒有說明出租方出租的是哪間房屋,李宏所說的隔斷問題并沒有在合同中體現,所以,李宏只能花錢買教訓了。
周女士提醒要注意的問題:一是北京市建委有統一的租房合同,如果不信任中介公司,可以自行在網上下載;二是通過中介找房子一般分兩種,一種是房產公司只是中介,負責推薦房源,具體的價格由承租人和出租人直接商定,中介收取的中介費一般為一個月的房租。另一種是房產公司從房屋的產權人手中拿到房后,再往外出租,也就是我們知道的二房東。這種情況雖然承租人一般不需要付中介費,但要格外小心,首先要明確該中介是否有權出租該房產;三是相關規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應低于北京市規定的10平方米的標準;關于轉租問題:對于現在較多的招租情況,要看原租賃合同中是否有書面的轉租認可。
周女士提醒租房客,租房前可先找到北京市建委統一的租房合同看一下,若中介公司出示的合同有明顯欺詐行為的,千萬不要交定金,更不要簽合同,最好是通過正規的中介公司去找房源。(記者 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