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禁止上市交易 開發商可回購 或出售給其他大學畢業生
《辦法》明確提出,大學畢業生安居房將享受“八折”優惠。其中,完全產權安居房,以低于市場價20%向大學畢業生出售;共有產權安居房,房屋產權20%以上份額由項目開發企業持有,剩余份額以市場價向大學畢業生出售。
與此同時,大學畢業生安居房被明令禁止上市交易,但可以通過開發企業回購或出售給其他符合條件的大學畢業生。
具體來看,購房人如需出售或者退出大學畢業生安居房,擁有完全產權的,由項目開發企業按照屆時市場價的80%予以優先回購,項目開發企業放棄優先回購的,購房人可按照屆時市場價的80%出售給其他符合條件的大學畢業生。
對于擁有共有產權的安居房,由共有產權人按照屆時市場價,優先回購大學畢業生持有的產權份額。如果共有權人放棄優先回購,購房人可按照屆時市場價將其持有的產權份額出售給其他符合條件的大學畢業生。
大學畢業生安居房回購及再次出售時的市場價格,以及大學畢業生租賃房租金價格,由各區按照相關規定,經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市場評估機構評估后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