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務日程
1.2月14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18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2.3月31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8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3月10日至31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開通。在上述時間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自行確定本地區的具體報名時間。
3.8月8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18年中、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日期。
4.9月8日—9日組織2018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
5.9月17日前,召開全國評卷工作會議,部署2018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印發主觀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2018年繼續在全國實行網上評卷,開展中、高級資格考試集中網上評卷的試點工作。
6.10月1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財政部會計司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同時報送評卷數據(光盤),并附本地區評卷工作書面報告。
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評卷過程中,應注意排查雷同試卷,對疑似雷同的試卷,應組織專家進行甄別、判定,情況屬實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7.10月20日前,完成評卷質量抽查驗收工作,下發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中、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同時公布本地區考試成績、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可向其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8.實行報考人員報名條件后審的地區,應在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完成報考人員報名條件審核工作,并向財政部會計司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符合報考條件的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
9.11月3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年度考試工作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并向全國會計考辦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8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把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
(二)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5日前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地區、各中央單位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會計人員的實際情況,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準范圍內,確定本地區、本部門2018年度高級會計師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并報全國會計考辦、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備案。
(四)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節工作,確保2018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