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莊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石家莊市人才綠卡(A卡)管理辦法(試行)》《石家莊市人才綠卡(B卡)管理辦法(試行)》和《關于構建縣(市、區)人才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試行)》,并發出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認真貫徹執行。
《石家莊市人才綠卡(A卡)管理辦法(試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人才發展環境,激發各類人才服務現代省會、經濟強市建設活力,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冀發〔2016〕28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服務人才發展綠卡制度的意見(試行)》(冀辦發〔2016〕65號)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大力引進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的意見》(石發〔2015〕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施人才綠卡(A卡)制度旨在集成各項人才政策服務工作,建立人才服務綠色通道,為高層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創業環境和方便快捷、運行高效的服務。
第三條 人才綠卡(A卡)是符合發放條件的各類人才在石家莊工作、創業辦理相關手續、享受規定服務項目的憑證。
第四條 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
第二章 服務對象
第五條 人才綠卡(A卡)服務對象為石家莊市域內用人單位(包括中央、省駐石單位)從市外、國(境)外引進或自主培育的以下人才:
(一)諾貝爾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發達國家院士;
(二)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入選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長江學者、國家“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入選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和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三)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國家級科技項目、工程項目的主要負責人,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等項目一、二等獎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世界技能大賽金牌獲得者及其主教練,全國技術能手;
(四)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的主要完成人(第一名)、河北省高端人才、省管優秀專家、省“巨人計劃”領軍人才、省“百人計劃”入選者、省外專“百人計劃”入選者、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層次人選、省突出貢獻技師;
(五)市“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市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
(六)石家莊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并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具有某種特殊技能或專長的高層次人才。
第六條 本辦法所指引進高層次人才方式包括剛性引進和柔性引進。通過兼職、項目合作、技術咨詢等方式柔性引進的,每年在石家莊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