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教育6月18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針對鄉村教師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制定了一系列措施,這些措施是否回應了教師的現實需求,能否解決現實的困難和矛盾?能否扭轉教師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局面。這樣一份計劃怎么更好的落地、生根、發芽?
2015年6月18日,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許濤做客新華網訪談間,為大家解讀《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 2020年)》。
6月18日,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許濤做客新華網解讀《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 2020年)》。新華網 夏添 攝
主持人:
據了解,目前我國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的比例限制頻遭詬病,小學教師沒有高級職稱,最高才達到中級職稱,很多小學教師的頭頂懸著一塊“隱形天花板”。如何在職稱制度改革上為鄉村教師提供更多的成長機會?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 許濤:
教師的職稱、職務評定是教師的生命線,他們非常關注。長期以來,在教師的職稱制度設置方面,實踐了這么多年,還是存在一些問題。但在教師職稱結構比例方面,從國家層面,我們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我們授權給各個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設計高級、中級和初級的職稱比例。
在工作當中我們感覺到,這的確是個設置不合理的問題,也是比較突出的問題。從2009年開始,人社部和教育部開展了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改革試點,100個地市進行試點正在進行,效果比較好。就是將原來的中學和小學職稱系列并入新的職稱系列,比如小學教師,他們原來只能到中級職稱,現在不僅有了副高級職稱晉升的平臺,還設置了正高級職稱。
這樣一種改革的立足點還是希望全社會有識之士和優秀人才能夠聚焦到中小學教師隊伍中來,通過正高級職稱的設定,增強這個職業的吸引力。
這次鄉村教師支持計劃體現了一些改革思路:
一是要求各地為鄉村教師制定符合他們的職務職稱評定辦法和方案。
二是增加鄉村學校中高級職務的比例。所以總的要求就是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原來中高級職稱評定,和城市平衡以后,增加了鄉村學校中高級職稱職務的比例。
三是長期以來職稱的評定都要看他的論文,要參加外語考試,在新時期我們提出新的導向,對鄉村教師來說,他的職務職稱評定我們看什么?最終是看他們教書育人的能力,這應該是重要的評價標準。對論文、外語考試,這個文件里明確提出不做剛性要求,這樣我們的老師不是為了評職稱而準備,而是讓他們怎么潛心教書育人,怎么潛心做好他們的“父母”,只要在自己的崗位上兢兢業業做好,那就可以評定職稱,不像原來依賴論文和外語考試,這不切合鄉村教師的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