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成都市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最高規格文件已經出臺。記者昨日從成都市人社局獲悉,市委市政府近日印發的《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實施意見》提出,切實保障職工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保和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權益。對于成都是否會周末休2.5天假,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稱市發改委正在做評估,相關事項還在進行研究、分析。
保障職工基本權益,首先要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成都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嚴厲打擊不簽訂、不履行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確保全市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保持在95%以上,對于小微企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單位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用工超過一個月必須簽合同。
根據此次出臺的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實施意見,成都將依法保障職工四方面的基本權益,分別為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以及享受社保和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依法保障職工基本權益
焦點1 勞動報酬 建設項目用工實名制工資
為確保企業工資支付,成都將強化建設工程項目用工的實名制管理,實行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我們將建立企業黑名單,對拖欠工資等失信行為予以曝光。”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焦點2 休息休假 正研究2.5天彈性休息
關于保障職工休息休假權,成都提出指導督促企業依法安排職工休息休假,通過探索勞動定額定員標準化工作,指導行業和企業制定實施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定員標準。
對于記者提及的休2.5天假,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2.5天彈性作息,市發改委正在做評估,相關事項還在研究、分析。據了解,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去年12月曾表示,成都鼓勵錯峰休假、彈性作息。
至于職工被單位強制要求、無法享受應有的年休假,該負責人介紹,根據規定,單位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