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傳“江西上饒市3名中學生在放學回家路上攙扶老人后被索要10萬元住院費”一事,12月9日下午,上饒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證實了該視頻的真實性,他稱,3名中學生來自上饒市信州區某學校,經調查,他們的行為屬于助人為樂,校方將在11日進行通報表揚。對于老人要錢的行為,當地派出所民警已上門與學生家長進行了溝通解釋。
又見學生扶起摔倒老人被訛,雖然出現過多次,雖然大多也能夠得到妥善解決,但每出現一次,則仍然會痛心一次。
網傳視頻顯示,一名手拄拐杖的老人摔倒,隨后,有3名著校服的學生前來,將老人扶起。沒想到,這位老奶奶卻扭住他們不放,說是3名同學碰到她拐杖才摔倒的,要求買藥,后改口要50元錢,100元、2000元、5000元,最后干脆要10萬元住院費。無奈,三名學生選擇報警。知道要買藥,知道討價還價,知道直接要10萬元住院費,思路如此清晰,毫無疑問,這個老人是在訛詐。然而,卻被當地相關人員認定為有精神問題,這意味著又一個“壞老人”可以平安逃脫法律的懲罰。
三名學生見義勇為的行為值得肯定,但遭遇訛詐老人恐怕會留下心理陰影。事實上,已經有一些孩子因為扶起摔倒老人而被冤枉,有的孩子甚至動搖了以后救人的信心。這是相當有害的。現在幸虧有視頻為證,為學生洗清了冤屈。如果不巧攝像頭壞了,如果碰巧沒有旁人作證呢?三個學生被索要10萬,那豈不是害了他們嗎?
壞人不分老人孩子,做了壞事的人,都應該給予懲罰。依法懲罰,既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又保護了好人,這才是目的。如果是因為老人,或是考慮到老人可能一時糊涂,就對老人網開一面,這不是呵護,而是縱容。其實,在眾多的訛詐事件中,老人受到法律的懲罰少之又少,這難道不是“訛詐老人”不斷出現的根本原因嗎?
對于見義勇為幫助人的三個學生要給予表揚,但懲罰老人卻不能就此輕輕帶過,老人是不是精神有問題,這需要權威鑒定,如果為了維護老人,沒有鑒定就說老人精神有問題,那顯然是對社會的一種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