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的妻子陳夕就職于福州市倉山區教師進修附一小學,目前擔任副校長。雖然借款的提出者是李彬,但是在李彬和羅林之間的借條上,大多都簽署著李彬和陳夕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基本上陳夕都有簽字,我這里有六七張單子(借條),陳夕沒簽字的只有一單兩單,都是她簽字,甚至條子都是她寫的。”
記者了解到,和李彬有相似經濟往來的,除了羅林還有林文。2013年12月5日,李彬聯系到林文,以晉江市養正中學建設項目的名義向林文提出了“融資”50萬的請求,并以“買標”、“讓對方看到誠意”為理由,又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22日“要求”林文“融資”135萬元。林文稱自己一共向李彬匯去185萬元。林文說,如今李彬已經賣掉了房子,并將其電話拉黑,找不到人,近期正打算提起訴訟。
網上信息顯示,李彬的妻子陳夕名下擁有寶馬X5和陸虎各一輛,分別購買于2012年和2013年;2014年,陳夕又在福清萬達買下價值500多萬元的店面。但根據羅林所提供的材料顯示,2014年8月9日,李彬、陳夕夫妻二人以共同名義,已將萬達店面作為了對羅林的抵押。同時,2016年1月16日,李彬、陳夕二人辦理了離婚手續。在此之后,李彬不知去向,羅林稱,不僅他聯系不到李彬,法院都無法與李彬取得聯系。
羅林告訴記者,他不理解為什么陳夕這樣一個人,還能被評為先進德育工作者、市優秀教師,陸續被提拔擔副教導主任、教導主任、副校長等職務。
記者與陳夕聯系,她說隨著事件的曝光,自己陷入了困境,已經身患嚴重抑郁癥。
“他(羅林,下同)是和我家人(李彬)發生糾紛,不是跟我。因為我是公職,所以他攻擊我……他曾經有過(到學校來)潑東西、貼紙條。”陳夕說,“既然法院都已經在審理了,為什么不找法院呢?我們一直都在積極的處理這件事,法院叫我們怎么做我們就是怎么做的,我把房子都賣掉了都給他了,他還嫌不夠,我的店面還在法院壓著,我交給法院了,讓他們去處理、去拍賣了……只是他不想要這些東西而已……他嫌這個店面不值錢。”
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務系統中,倉山區教育局針對羅林的舉報回復稱,陳夕老師2014年9月由學校推薦評為2013-2014學年度倉山區德育先進工作者,所有程序按照文件要求上報并公示,符合評選要求。學校制訂2014年評先方案并按照方案進行推薦、公示、申報;推薦陳夕為市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公示期間無異議。
同時,“12345政府公共服務系統”也針對羅林的投訴回應道:“該問題當中的經濟糾紛問題法院正在審理中,要以法院最終裁決為準,這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的開展及個人工作行為。”
記者了解到,2015年11月16日,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法院針對此案下達了民事調解書,調解李彬、陳夕于2016年11月3日前,先后歸還羅林340萬元并支付利息。
由于未按期限完成還款,2016年4月22日,陳夕和李彬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確定義務,被中國執行信息網列為全國失信名單,并被強制執行還款。
2017年2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法院下達了民事判決書,判決李彬十日內歸還羅林欠款190萬元,陳夕對判決內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河南予瑞律師事務所李華陽律師對此評論稱,根據國務院下發的《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中規定,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限制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職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情況應作為其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參考。此案中李彬與陳夕已均被認定為失信人員,那么陳夕就需要承受“老賴”懲罰性措施的約束。(應受訪人要求,羅林、陳夕、林文均為化名)(記者 吳章勇 實習記者 史云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