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者”被繩之以法。
尋釁滋事終被判刑
2015年1月,小崔開始找學生收保護費,當起部分在校學生的“大哥”,遇到不聽自己話的學生,他也會抄起家伙進行威脅,如果對方仍然不為所動,就免不了遭受棍棒之苦。
為了逞強耍橫,2015年4月7日,在某中學附近,小崔用竹棒毆打在校生潘某,導致潘某右腿腫傷。在此之后的日子里,小崔多次以語言威脅、皮帶抽打的方式對幾名學生施暴。
除此之外,小崔還利用自己的“大哥”身份,多次對一名女生進行騷擾,強迫對方與自己談戀愛。面對小崔的所作所為,忍無可忍的學生們決定報案。最終,小崔被抓獲歸案,自詡“大哥”的校霸終于受到法律的制裁。
小崔由巴南區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并提起公訴,最終以尋釁滋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