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不贊成此類評比,提前收費屬違規
棲霞區教育局托幼辦主任王蕓也趕到了現場。她表示,此次收費涉嫌違反相關規定。
按照此前的收費單,學費分兩次收取,其中12月19日之前要求繳納2017年9月份到2018年初的費用,2017年6月20日之前,要求繳納2018年初到2018年6月份的費用。延期繳納,則不享受學費優惠。
2012年頒布的《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保教費、住宿費按月或者按學期收取,由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保教費、住宿費不得跨學期預收。”
對此,教育局表示,要求幼兒園對已收費的實施退費。此前也已經對園方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對于所謂的考核以及劃分等級,王蕓也表示,針對幼兒園孩子進行此類考核,他們是不贊成的,因為孩子各有各的優缺點,天真浪漫,都是獨一無二的。幼兒園和家長需要的是營造一個健康溫暖的成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