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西城區招生教育考試中心獲悉,明年西城將針對空掛戶轉學進行嚴控。
記者梳理2016—2017學年度第二學期西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接收轉學申請工作安排發現,在“申請轉學條件”中,若由本市外區轉入,需同時具備“西城區居民戶籍且法定監護人在西城區區域內有自有住房(提供法定監護人獨立擁有的房屋產權證明)或租住公房(提供法定監護人獨立擁有的《公有住宅租賃合同》)”。有業內人士分析稱,所謂的“獨立擁有的房屋產權證明中”,也包括了房產夫妻共有或監護人與子女共有等情況。
而對于外省市轉入西城入學的情況,居民戶口要求和“本市外區轉入”一致,但集體戶口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戶籍首頁復印件、個人頁、在西城區實際居住證明(法定監護人自有住房、租住公房或單位集體公寓宿舍證明材料),以及法定監護人所在西城區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
西城區教委在新規中明確表示,如果戶籍所在學區學位不足的,將會在其他學區安排就讀學校。規定還要求,本市學生由外區轉入西城區,僅限小學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的學生;由外省市轉入西城區,僅限小學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初中二年級的學生。其他年級不辦理轉學。此外,西城區小學、初中各年級均不辦理區內轉學。符合條件的家長可于1月15日(周日)至19日(周四)期間攜帶相關材料到西直門內大街186號進行登記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