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有親屬照應 盼赴美發展
來自廣東珠海的安浩誠,就讀卑詩三角洲西夸姆公立中學,他已成功申請到美國紐約大學(NYU)入讀通識教育課程。
安浩誠是2012年9月來到溫哥華,最初是讀7年班。他說:“我曾經在國內跟外籍老師學過英文,每周上兩個小時,所以英文底子還可以。”
安浩誠指出,因為中國競爭非常激烈,父母覺得或許加拿大教育比較適合他,加上他的阿姨早就住在三角洲10年,才選擇到溫哥華當小留學生。
安浩誠說:“這6年學習收獲很大,整體上我很滿意這里的學習,未來考慮轉念國際關系或金融專業。”
他說,不擔心無法取得加國永久居留身份,因為本身是想留在美國發展。
留學生須有監護人 年紀小更要與親屬住
溫哥華學校局表示,它們安排13歲或以上入讀溫哥華公立學校的海外留學生,寄住于本地家庭。當學生被取錄后,合作寄宿機構Langara College Homestay會為學生安排寄宿家庭事宜,詳盡的家庭住宿計劃指南會寄發給需要申請的學生。
溫哥華學校局表示,如果學生沒有監護人的話,可申請由寄宿家庭的家長擔任學生的監護人。所有中學生的家長必須委任一位在溫哥華地區年滿25歲或以上的監護人,其職責是照顧學生,并確保學生的住宿和其他生活所需,包括飲食、衣物和交通得到妥善的安排。中學生必須與成年的監護人或寄宿家長同住。
如果在溫哥華地區沒有任何人可以作為監護人,溫哥華學校局可以按照個別需要,安排提供寄宿的家庭作為寄宿學生的監護人。
學校局表示,所有就讀溫哥華學校區的小學學生,必須與父母或成年直系親屬(例如祖父母、姑母、伯母、舅母、阿姨、伯父、叔父)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