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7年,全省50%的高校完成1個以上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大學生創新創業標準園區建設。
省教育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每年遞增20%,至2020年,全省所有高校必須至少完成1個以上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大學生創新創業標準園區建設,不斷滿足大學生創新創業需求。
創建內容根據“福建省高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標準園區建設評估標準”,重點圍繞組織領導、制度建設、園區建設、師資隊伍和服務體系等5個方面展開。
創建辦法包括學校創建、自評申報、評估驗收、結果認定。學校成立創建工作機構,圍繞“建設標準”開展創建。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組成評估小組通過實地查看、查閱資料、座談交流、問卷調查等方式進行評估驗收。考評驗收工作從2016年下半年開始,每年組織兩次,為期3年。
考評結果按合格、不合格認定,本科院校90分以上為合格、專科院校80分以上為合格。由省教育廳授予“福建省大學生創新創業標準園區”牌匾,給予資金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