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是指一個人在性愛、心理、情感上的興趣主要對象均為同性別的人,無論這樣的興趣是否從外顯行為中表露出來,和異性戀一樣,同性戀屬于人類正常戀愛的類型之一。那些與同性產生愛情、性欲或戀慕的人被稱為同性戀者。同性戀(homosexuality)這個詞是由一名匈牙利人卡爾·瑪利亞·柯爾特畢尼(KarlMariaKertbeny)創立。卡爾·瑪利亞·柯爾特畢尼(1824-1882),是生于奧地利的匈牙利裔人士,記者、傳記作家、人權活動家。當時,他的名字叫KarlMariaBenkert,后回到故鄉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1847年他在法律上更名為KarlMariaKertbeny,并于44歲時,又移居德國柏林(1868年)。他在1868年向普魯士大臣的未署名講稿中首次提到homosexuality一詞,他呼吁普魯士對同性戀進行法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