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8月28日專電 記者從山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山西禁止客車夜行一年多來,營運客車事故預防效果明顯,同比下降20%多。目前,晚12時至早6時,山西省公路上基本無客運車輛,尤其是臥鋪客車通行,非法營運客車幾乎絕跡。
據山西省交警總隊總隊長尹喜平介紹,每日由高速公路入省收費站口進入山西省的客運車輛中,有六分之一的車輛屬于晚8時至次日6時駛入的。這些車輛基本上都是臥鋪客車和旅游客車。從交通管理和事故預防的角度看,夜間通行的這部分客運車輛尤其是臥鋪客車和旅游客車,駕駛員超速、超員、占道行駛、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突出,有的甚至使用非營運車輛從事營運活動,極易導致惡性交通事故發(fā)生。
為有效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山西省交警總隊針對7座以上公路客運(含旅游客運)車輛采取夜間通行階段性管控,規(guī)定從2011年10月17日起,晚8時后營運客車不準發(fā)車,晚10時后不準上高速,晚11時至次日5時不允許上任何路行駛。
山西省交警總隊要求,客運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特別是法人代表,要加強對所屬車輛的管理和動態(tài)監(jiān)管,杜絕不按規(guī)定時間行車問題的發(fā)生。如有必要,公安交警部門可派出警車領駛,通行區(qū)域公安交警部門予以配合。尹喜平說,管控措施實施后,交警部門加強了夜間路面巡邏。發(fā)現晚10時后在高速公路運營、晚11時后仍上路的客運車輛,及時通知客運企業(yè),由企業(yè)責令車輛就近休息。同時采取尾隨、喊話等方式,將車輛引導至安全地帶,并責令停止運營就近休息。此外,公安交警和運管部門還督促客運企業(yè)利用GPS平臺加強對所屬車輛的動態(tài)監(jiān)管。
針對限行政策觸及行業(yè)利益問題,各地交警部門加大了對營運客車夜間通行管控的宣傳,著重對客運經營者、司乘人員、旅客做了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工作。在客運站場、收費站、服務區(qū)等場所廣泛宣傳營運客車夜間運營存在的疲勞駕駛、超速、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安全隱患。
據交警部門統(tǒng)計,山西禁止營運客車夜行近一年來,營運客車事故同比減少102起,下降20%多;造成死亡人數下降25%。高速公路營運客車事故預防效果更加明顯,出現大幅下降。(記者 胡靖國 王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