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浙江省工商局通報稱,蒙牛3千箱臨期牛奶生產日期被篡改。據悉,蒙牛公司駐義烏市經理王孫富以半價購買了3000箱生產日期為2011年12月份的蒙牛臨期純牛奶,并將生產日期分別涂改為2012年5月19日和6月1日,銷往浙江浦江、義烏等地。目前,浦江查獲160箱。繪畫朱慧卿龍敏飛說起乳制品行業,不得不說一下那些振奮人心的說辭——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理事長宋昆岡曾說過,“我國嬰幼兒配方奶粉標準是世界上最嚴的標準之一”、“目前國產乳制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安全狀況是歷史最好時期,消費者可以放心購買”等等。這“歷史最好論”、“標準最嚴論”沒有等來現實佐證的事實,卻一再迎來現實的“調侃”。
蒙牛已不是第一次深陷丑聞漩渦了——今年5月,蒙牛被爆出牛奶中摻入牛尿;6月17日,有網帖圖文并茂地記錄了蒙牛冰激凌代加工企業的衛生狀況之臟亂差……而這一次,蒙牛再次陷入“擅自篡改生產日期”丑聞。最大的看點還不是造謠中傷,而是其內部人員所為,更是一個市級經理。種種關鍵詞疊加在一起,不得不讓人感嘆,這是一個怎樣“滿目瘡痍”的企業?為何還能多年來屹立不倒呢?
在這起丑聞中,唯一的發現或許是監管跑在問題前面,這一次不是網友曝光,也非媒體報道,而是工商部門的查處,這是監管觸角前移的標志,這“厘米推進”值得肯定,但步子還可以更大點。畢竟,這些牛奶目前已流入市場,雖查獲了160箱,但不過是九牛一毛罷了,另外的2840箱,誰都不知道在哪“為非作歹”呢!
必須承認,這般丑聞,是對乳制品行業大環境的雪上加霜,什么歷史最好,標準最嚴全是浮云,留下的只是公眾一次又一次的寒心。而此時,來自蒙牛或政府的危機處理意識也略顯滯后。蒙牛只有申明,內容是臺面話,什么配合,什么支持云云,卻未采訪任何實質的措施,如召回申明,如短信提醒等。雖說“過期奶粉”或許“毒”不至死,但蒙牛方面是不是也太過于“淡定”了?這種淡定背后,究竟是一種怎樣的心理,恐怕更值得關注。對消費者健康如此漠視,又談何重塑消費公信呢?作為一個市的經理,做出篡改生產日期之事,蒙牛方面,難道不該承擔監管之失的責任么?
丑聞頻出,蒙牛一如既往地“淡定”,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姿態,這是比丑聞本身更讓人憤怒的地方。出問題了,必要的“追回機制”,必要的“短信提醒”,為何缺失呢?這是對消費者健康的一種冷漠,當一家食品企業,缺失了這最起碼的社會共識底線,那自然是對食品行業本身的一種褻瀆。而同樣,來自相關監管部門對于蒙牛“監管之失”的嚴刑峻法,也不能缺失。不然,不就是總讓企業繼續戕害公眾身體健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