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5月31日《海峽都市報》報道:向災區獻愛心,假如你手上有28萬元現金,你會怎么做?晉江有個商人,他提著這么多現金徒步進村,挨家挨戶給最困難的災區群眾發放現金,從幾百到幾千元不等,夜宿農村,甚至為多發一戶寧愿挨餓。四川災區的農村流傳著他的故事,就連成都街頭的出租車司機,也都在說著他的故事。他就是33歲的賴金土——晉江一家陶瓷企業的老總。
新聞甫出,極具爭議。有網友指責其是作秀、聰明的戰略炒作,也有網友大加贊賞:誰有他的聯系方式,我要把錢給他,讓他幫我發,這樣我才放心!其實,在這次大地震后,親歷災區,點對點地去災區發錢、獻愛心的人士和企業大有人在。
5月30日《東方早報》曾報道,這種費時費力的獻愛心方式,看起來很原始,但為什么很多人選擇這樣的方式,而不是將善款和物資直接捐給一些慈善機構或政府組織?記者的朋友說,他愿意用點對點的方式,用自己看得見摸得著的形式,去幫助災民。浙江一企業本是想通過某慈善組織捐款1250萬元來支持災區重建,后來被告知,需要在善款里扣除10%的管理費,也就是“管理”這筆善款需要125萬元。于是,該企業最后拒絕了慈善組織,而是直接派人去災區,選擇一個受災村莊,幫助重建。
的確,點對點的獻愛心方式很原始也很費力,或許還會增加災區的不少負擔,但這卻是一個極端強烈的信號和拷問:他們為何不信任、乃至拒絕那么多的慈善機構、政府組織?我們的慈善組織要是能有讓人充分信服的公信力和美譽度,這些親歷親為的愛心人士何至于此?
浙江那家企業拒絕慈善組織的理由是:“不知道慈善組織究竟管理什么,而且需要這樣高的費用”——還敢在如此國難面前“忘情”而冷血地打自己的“小算盤”、提取逾百萬之巨的管理費“賑災漁利”?是什么樣的“艱巨”管理,要讓捐款企業付出如此巨額的管理成本?要知道,125萬元,能給災區人民購買多少帳篷、多少食品,解決多少燃眉之急啊!你們于心何忍?而我們更理解,賴金土恐怕也是因為怕自己的錢不能真正“錢盡其用”,才挨家挨戶“看得見摸得著”地去賑災!
誠然,中國紅十字會已經承諾,全國紅十字系統接收的“5·12”地震災害捐贈款物將全部用于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工作,各級紅十字會不得提取管理費。中央紀委監察部5月29日更頒布了《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其中就有相關的規定:有關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開展抗震救災款物的募集活動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應當公開名稱、地址、銀行賬號及接收捐贈情況,并將全部捐贈款物及時通過正規渠道送往災區。但顯而易見的是,重塑慈善組織的公信力,依舊任重而道遠!
徒步災區發錢等點對點的獻愛心,是一種愛心的洋溢和執著,同時更是一份莫名的無奈和困惑。只有救災資金物資信息完全公開,鐵腕預防“賑災漁利”和“賑災敏感字眼”,確保善款“看得見摸得著”、一分一厘都不擇不扣地用在災區人民身上,人們的愛心才不會被小團體利益所褻瀆!人間大愛才能彰顯得淋漓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