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一個企業,有沒有精神品格,有沒有文化內涵,有沒有社會責任感,往往都在最關鍵時刻清晰地呈現出來。大富豪、慈善家巴菲特有句名言:“只有等潮水退去,才知道誰在裸泳。”其實,恰是大潮到來之際,才知道誰在傲立潮頭。
高考結束后,助學進行時。感佩于來自浙江的“陽光助學”的一個行動:向四川增加100個資助名額(7月3日《都市快報》)。汶川大地震,讓蜀地學子遭遇了空前困難,不僅高考推遲了,許多地震中傾家蕩產的學子,讀大學的基本學費都成了空前難題。追加100個助學名額,是企業社會責任感的直接體現;幫一個是一個,幫一百個是一百個,只要人人伸出援手幫助一把,災區學子一定能夠度過難關。
社會責任感關乎個人、關乎企業。從廣義上看,助學就是一種慈善行為,是企業社會責任感的直接體現。為什么世上有那么多人熱心慈善事業,就因為它是最快樂、最崇高的事業。在我看來,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應丟掉那種“慈善負擔論”,建立“慈善快樂說”。慈善是無私的、快樂的。“慈善快樂說”就是期待大家共同努力,把慈善變成世上大多數人的快樂之事,甚至是“世上最快樂的事”。我們很熟悉“雙刃劍”之說,那是指許多事情都有兩面性,但沒有人把真正的“慈善”說成是一把“雙刃劍”的。
助學大多是一次性援助,屬于“救急不救窮”——我很贊同這樣的理念。援助的方式不同,但愛心是相同的。在慈善者那里,“救急不救窮”是相同的理念。有位名叫賴金土的福建商人,拎著28萬元現金徒步深入災區,挨家挨戶給受災群眾直接發放,他說得很實在:“錢要發到最需要的人手上,需要耐心和毅力。”這樣的救急行動與“陽光助學”一樣,都是要把錢用在刀刃上。
一個人能力越大,責任也越大;一家企業的實力越大,責任也越大。財富積累到一定程度,其實就是一個符號;如何分配這些財富,則比積累財富更困難,更能看出一個人、一家企業的智慧。慈善家安德魯·卡內基曾說:“我決定停止積累財富,而開始從事一項更為嚴峻和艱巨的任務——對財富明智的分配。”企業家與慈善家的結合,就是一個完美的形象。比爾·蓋茨最近退休了,他把580億美元財富“裸捐”給慈善事業。此前,有位墨西哥富豪躍居全球新首富,在財富上“比下比爾,蓋了蓋茨”;而在慈善界,目前恐怕是沒有誰能夠“比下比爾、蓋了蓋茨”的。對于距離世界級富豪太遠太遠的我們來說,慈善主要是心而不是錢;但是,如果13億中國人的愛心凝聚在一起并且持之以恒,那種強大慈善之力,不正是可以“比下比爾,蓋了蓋茨”嗎?
以陽光般的心態來助學,讓助學變得很溫暖很陽光很快樂。我相信,陽光般快樂的愛心助學,還能夠讓受捐助的孩子領會責任、感悟慈善、學會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