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1日起,福建將對監控拍到的私家車等交通違法行為重新恢復執行記分制度。
記者昨日從廈門警媒熱線和廈門高速交警支隊了解到,廈門轄區內道路也將于12月1日起,正式恢復交通監控違法記分制。而12月1日之前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還是按之前的規定進行處罰。
違法扣分細則
為何恢復執行
監控違法記分條件成熟
記者了解到,2008年,福建省公安廳出臺相關規定:在處理“監控違法”時,無法確定駕駛人的只處罰、不記分;能確定駕駛人的,按規定處罰和記分。但在實施過程中,因為當時福建省高清監控設備數量較少,大部分情形無法確認駕駛人。所以,2012年,福建省公安廳下發通知,要求對客(貨)運、危化品運輸、校車等重點車輛的“監控違法”按規定處罰和記分,對其他車輛“監控違法”只處罰、不記分。
如今,隨著福建省公安廳加大投入,各地高清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數量不斷增加,這為非現場情況下確認駕駛人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撐,實施交通監控違法記分管理的時機已經成熟,嚴格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管理勢在必行。
據了解,目前廈門大部分道路和高速公路所安裝的監控探頭采集到的圖片、圖像,都能達到作為證據的要求。
警方如何取證
圖片證人證言均可為證
昨日,福建省公安廳正式對外宣布,12月1日起,對監控拍到的私家車交通違法行為,重新恢復執行記分制度。隨后,記者向廈門市公安局和廈門高速交警支隊核實獲悉,廈門也將于12月1日起正式恢復并執行“監控違法”記分制。
新規執行后,對屬于按規定要記分的私家車交通違法行為,除了通過辨認證據圖片、圖像外,還可以通過確認當事人書面陳述和簽字確認、詢問當事人、收集證人證言、審查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等方式固定證據,來確定機動車駕駛人,并對其依法處罰和扣分。
經調查后,仍不能確定機動車駕駛人,則對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實施處罰,但不予記分。
罰單怎樣處理
被記分者需到窗口處理
按照現行規定,發生“只處罰、不記分”的私家車違法行為,車主只需要通過網絡信息平臺就可以在線處理和繳款。新規執行后,被扣分的駕駛人需要到公共服務窗口進行處理。
部分市民擔心,在12月1日之前的“監控違法”,沒有及時去處理會不會也要被扣分?
相關民警表示,會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也就是說,12月1日之前的“監控違法”,按照之前的規定處罰;恢復記分后的違章,則按新規處罰。所以,車主們不必緊張,不要聽信傳言,一窩蜂擠到交警窗口處理違章,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冒名頂替咋辦
買分賣分將被嚴肅處理
此外,警方還表示,會嚴厲打擊“買分賣分”的行為。為避免有人“冒名頂替”為他人“銷分”,交警部門會根據現在執法記錄儀以及辦事窗口的監控比對,發現可疑人員,查證后將移交公安相關部門依法進行嚴肅處理。若發現一個人多次為多部不同車輛處理“銷分”,將把其列入重點監測嫌疑人范圍,進行調查。(記者 陳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