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廈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獲悉,因思明區(qū)湖明橋承載能力荷載試驗需要,為確保試驗期間道路交通安全、順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決定對湖明橋采取交通限制措施,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2016年3月13日9:30至16:00湖明橋雙向各封閉一車道,行經(jīng)車輛利用剩余一車道通行。
二、2016年3月14日0:00至5:00湖明橋雙向封閉禁止一切車輛通行,行經(jīng)車輛提前繞行湖濱北路—蓮岳路—檳榔路。
屆時,請過往車輛按照現(xiàn)場道路交通標志指示通行,服從現(xiàn)場民警和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dǎo)。因試驗期間帶來的交通出行不便,請廣大市民給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