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多出14個手機號,都不是我本人辦理的。”上周五,永寧沙堤村民董先生向本報新聞熱線反映稱,8月份至今,他已收到三封“律師函”敦促繳清手機話費欠款。這是咋回事?
緣起
不查不知道,一查14個號
8月18日,董先生收到了一封由中國移動廣東汕頭分公司委托的“律師函”,要求董先生在9月20日之前繳清某手機號的203.66元話費欠款。“我根本沒去過汕頭,更沒有汕頭的手機號。”董先生稱,2008年在廣州工作時錢包被偷,身份證也一并丟失,可能是身份證被冒用注冊登記了手機號。
“自認倒霉,這200多塊錢我就去補繳了。”而令董先生沒想到的是,不久后他又收到汕頭移動的“律師函”,催繳另一個手機號224.79元的話費欠款;10月12日,他還收到來自中國電信徐州分公司委托的“律師函”,催繳一個電信手機號的話費欠款250元。
連收三封“律師函”,董先生連忙通過各種渠道查詢自己名下的手機號,不查不一知道,一查嚇一跳:名下多出14個號,省內移動有9個、電信有兩個;省外汕頭兩個、徐州1個。“省外由于未聯網的關系有些還沒有查到,估計不止這個數。”董先生十分擔憂。
探因
非本人持證,怎么過的關
關于早年丟失身份證,董先生回憶說,2008年他曾在廣州做英語翻譯,當年1月份錢包被偷(內含二代身份證),他及時回到石獅登報辦理了遺失聲明作廢,并于當年5月中旬補辦了新的身份證,“沒想到七年之后,竟多出了這么多手機號?”
“非本人持證辦理手機號實名登記,通信運營商怎么就輕易審核過關了?”董先生十分疑惑。昨日上午,本報記者隨同董先生走訪石獅某通信運營商,一位負責人分析說,董先生的身份證可能被盜用,一些通訊代辦點在審核身份信息時把關不嚴,“比如說一次性使用的手機卡,有證就給辦理了”,若是到營業廳辦理,則審核非常嚴。
從廣東汕頭到江蘇徐州,再到省內福州、廈門、泉州等城市,董先生名下均“被登記”了手機號。“難道我丟失的那張身份證,在多地流動使用?”董先生甚至懷疑,自己掛失的那張身份證陷入了“證件買賣”的灰色交易。
維權
收集證明,以備申訴應訴
上述14個“多出來的手機號”欠款約兩千元,盡管金額不高,但董先生決定不再當“冤大頭”。關鍵是,按照相關“律師函”所說,若繼續拖欠話費將導致不良信用記錄上傳到征信系統,甚至引來官司,“如果是拿去辦信用卡或者違法犯罪,可怎么辦?”
根據通信運營商人士及法律人士的建議,昨日上午,記者帶著董先生前往永寧邊防派出所開具了當年補辦身份證的證明,并為董先生找到了當年刊登在《石獅日報》上的身份證“遺失聲明”。董先生準備將這些證明附函寄往有關通信運營商申訴,并保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個人合法權益的權利。
另悉,據《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身份證一旦丟失或者被別人盜用,造成財產、名譽受損等情況,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并有權通過相應渠道向有關部門追償,有權要求有關部門阻止違法行為。(記者 林恩炳 張澤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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