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區日前出臺《企業應急保障周轉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規定》,由區財政出資2000萬元設立企業應急保障周轉專項資金,幫扶企業歸還銀行到期貸款,幫助企業解決資金周轉困難,防范和化解企業融資債務風險。
據悉,該資金將專項用于幫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的企業按時還貸,以及為遇到突發情況需要應急資金的正常生產經營企業提供“過橋”支持,對產業集群龍頭企業、成長型中小企業、當地轄區內納稅大戶等給予優先支持。
為保證資金安全,該區設立泉港金融發展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對應急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作、專款專用、獨立核算,企業使用應急資金原則上不超過7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且單筆應急資金申請額度將控制在100萬元到1000萬元之間。(記者 張文璟 通訊員 莊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