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0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陳玉玲通訊員王唯佳文/圖)一輛小小的電動汽車,設有四排座位,載了12名剛剛下課的小學生,行駛在車來車往的馬路上。好在這一幕被熱心市民看到,及時向交警部門舉報。除了被扣車外,該車駕駛員黃某面臨著一萬元的罰款。20日,鯉城交警大隊通報該起案件詳情。
“黑校車”被攔下
事情發生在18日,有市民舉報稱,在池峰路附近看到一輛電動汽車搭載了滿滿一車孩子,看起來像是接送孩子放學的。接報后,鯉城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立即前往現場巡查,攔下了這輛白綠色的電動汽車。
民警說,這輛車后的玻璃上寫著“服務午托晚托全托”和招生電話等廣告信息。攔下這輛車后,民警發現車里黑壓壓一片,設有四排座位,一共擠下了12名孩子,有的孩子沒地方坐,只能站著。
看到民警清點人員,駕駛員黃某非常慌張,急忙解釋說“我是替補習班接送孩子”,還表示說“以后少載點”。其全然沒有意識到,駕駛這輛車接送學生是違法的。
據黃某說,自己受雇于某興趣班,每日中午11點駕駛這部電動車接送某小學的學生到興趣班上課,行駛距離1公里左右。因為覺得路程短,且提供接送服務能吸引更多生源,他才心懷僥幸上路。
經查,黃某所駕駛的這部電動汽車不符合國家標準,未登記上牌,更未取得校車資格,屬于“黑校車”。
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45條規定,黃某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交警部門依法扣留該機動車,黃某將面臨1萬元罰款。
交警提醒,低速電動汽車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嚴禁上道路行駛,更不能用于接送學生。孩子是一個家庭的未來,孩子的出行安全關系家庭的幸福,請勿讓孩子搭乘“老人代步車”(低速電動汽車),三輪摩托車、電動車和存在無牌、拼裝、達到報廢標準等安全隱患的車輛。鯉城交警將持續開展針對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行動,嚴查“黑校車”等隱患車輛,為孩子們的平安出行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