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提高代表建議的落實率和代表滿意度,市人大常委會在7月份開展了“代表建議督辦月”活動,集中時間、人員和精力,對代表建議辦理工作進行督辦,確保代表建議落到實處。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徐錚,副主任張知通、王慶、廖小華、陳儀代、肖長根分別帶領一個督辦小組,到部分縣(市、區)和市直有關承辦單位開展督辦活動,對市十二屆人大六次會議以來代表提出的199件建議(含7件重點辦理的建議)進行全面督辦。
經過一個月時間的督辦、檢查,代表對建議辦理的滿意度明顯提升。對199件建議,表示滿意的由92件增加到156件(對7件重點建議辦理工作,代表均表示滿意),提升69.6%;基本滿意的由15件增加到33件,提升120%。代表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有56件,占28.1%;正在解決或已列入計劃逐步解決的有126件,占63.3%。
圍繞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和督辦活動,在主任會議和相關縣召開的督辦工作座談會上,徐錚提出三點要求:一要重視。各承辦單位要把辦理工作上升到自覺接受人大代表監督、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高度上來認識,做到辦理態度和實效統一,使問題得到切實有效解決,讓代表真滿意。二要辦好。要通過一對一聯系、電話交流、走訪等具體有效的方式,深入了解代表的真實意圖,突出重點,對“癥”下藥,在狠抓落實上下功夫,防止“被滿意”現象發生。三要督查。市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要密切與市政府及有關承辦單位的溝通聯系,認真督辦代表建議。今年常委會會議將繼續對重點建議辦理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以推動代表建議的辦理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