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醉酒駕駛,8月20日,政和縣葉某敏、葉某榮被刑事拘留,吳某康醉酒無證駕駛被治安拘留,三人在拘留所過情人節。
原來19日晚上,政和縣交警大隊在路面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19點50分許,一輛小型汽車被交警隊員示意靠邊停車檢查。小車停車后,車廂內酒精氣味劇烈,于是民警將駕駛員葉某敏帶離駕駛室,并要求其接受呼氣式酒精檢測。正在酒精檢測時,乘坐在副駕駛座的葉某榮爬至駕駛座,駕車沖卡,不想卻撞上前方停靠路邊車輛。隨后民警立即上前,將葉某榮帶離駕駛室。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葉某敏、葉某榮酒精血液濃度分別為124mg/100ml和147mg/100ml(后經抽血檢測兩人酒精血液濃度分別為132.5mg/100ml和136.5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隨后民警將兩人帶至辦案中心做進一步處理。
20日13時30分許,吳某康駕駛二輪摩托車(準駕不符)從林茂往西門方向行駛,追尾同向行駛的自行車。事故發生后,交警大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在事故現場,民警聞到吳某康渾身酒氣,要求吳某康進行酒精檢測,吳某康拒不接受檢測。民警要求吳某康到交警大隊接受進一步處理,吳某康拒不配合,對民警進行辱罵拉扯推搡,致使一名民警衣服被扯破,一名協管員手臂多處抓痕。隨后民警采取強制措施,將吳某康帶至辦案中心。在辦案中心,民警對吳某康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其酒精血液濃度為14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接下來,葉某敏、葉某榮將面臨危險駕駛罪被起訴,而吳某康待其抽血血液檢測結果出來后,亦將面對刑事拘留。(通訊員 周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