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下發《公安部關于命名“全國公安機關執法示范單位”的決定》,建甌市公安局再次被公安部命名“全國公安機關執法示范單位”,這是該局第三次榮獲此殊榮。
近年來,建甌市公安局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的決策部署,該局法制大隊不斷落實省公安廳“數質并重、多獎少罰、精神與物質相結合”的考評理念,建立和完善“多辦案辦好案”執法體系,緊緊圍繞執法日常管理、執法制度建設、執法安全監督三個工作重點,強力推進全局執法規范化建設,執法工作取得了長足進展,整體執法水平明顯提高,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繼2012年、2014年被公安部命名為新一輪“全國公安機關執法示范單位”后,今年第三次榮獲此殊榮。
該局將繼續以“全國執法示范單位”稱號為契機,以全面提升執法水平和執法公信力為目標,以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為主線,更好地發揮執法示范單位的引領帶動作用,切實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執法要求落實到公安執法活動的全過程,全面建設法治公安,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潘婉玲 蘭建萍 劉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