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獲得多少研發經費投入基礎補助,今后將與研發經費支出額“掛鉤”,以進一步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近日,省政府印發《福建省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分段補助實施辦法(試行)》,其中提出,對初創期過后發展效益較好的新型研發機構,將按近5年非財政資金購入科研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經費25%的比例,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后補助。
實施辦法明確,補助范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經省科技部門評估命名的新型研發機構和牽頭認定的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統稱“創新機構”)。
補助標準上,創新機構年度研發經費投入補助,將根據企業研發投入情況,采取后補助方式。其中,規模以上企業和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基礎補助方面,年度研發經費支出額不足1000萬元的,按研發經費支出額的5%計算補助經費;年度研發經費支出額高于1000萬元(含)、不足2000萬元的,對其中1000萬元給予50萬元補助,超出1000萬元的部分,按超出部分的4%計算補助經費;年度研發經費支出額高于2000萬元(含)以上的,對其中2000萬元給予90萬元補助,超出2000萬元的部分,按超出部分的2%計算補助經費。增長額補助方面,將按照企業年度研發經費支出較上一年度增加額的6%計算。
新型研發機構,省和設區市財政對初創期新型研發機構每年度按非財政資金購入科研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經費25%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后補助。初創期一般為五年,對初創期過后發展效益較好的研發機構按近5年非財政資金購入科研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經費25%的比例,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后補助。
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在享受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同時,財政對企業享受加計扣除政策實際減免的所得稅額,給予同量資金獎勵。獎勵資金以該企業相應年度應繳納企業所得稅額的地方財政分成部分為上限。
根據實施辦法,每年7月底之前,企業可匯總上半年的研發經費投入,自愿向當地科技部門提出預撥研發經費補助申請。9月底之前,按省市縣三級經費分攤比例,各自下達預補助經費。對于高研發投入企業(是指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在1.5億元以上),在本年度出現的單項研發經費投入1000萬元以上,可采用“一事一議”方式,隨時申請預補助經費。實施辦法規定實施期3年,即從2017年開始,連續3年對企業研發經費投入進行補助,于2020年完成企業研發經費投入補助兌現。(記者 吳寧寧)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福安市近1.4萬畝海蟶陸續迎來采收高峰期2025-06-0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