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記者從寧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去年我市有17人被處以吊銷駕駛證且終生禁駕處罰,其中有15名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逃逸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有2名駕駛人因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此外,截至2016年12月26日,我市重點駕駛人逾期未審驗85人、逾期未換證136人、滿分未學習38人,總計259人無緣參加今年春運。
據介紹,終生禁駕的違法犯罪行為有兩種: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上述兩種情形都是嚴重、惡性的交通違法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往往會導致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因此,規定將被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申領。
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強調,運輸企業要嚴加管控,嚴禁扣滿12分的持A類駕駛證駕駛員參加春運工作,確保安全。(閩東日報記者 張文奎 通訊員 章芳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