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是社會的基礎,是最基層單位。寧德市歷來重視社區建設,社區工作逐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社區工作者待遇也有了較大提升。但社區工作者生活、工作在城區,至今仍沒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導致他們購買住房只能商業貸款,承擔著更高的利息,與其較低的工資收入極不相稱,建議市政府落實社區工作者住房公積金政策。”1月8日,市人大代表江艷如說道。
據介紹,住房公積金制度既是一項福利制度,也是一項民生工程。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所有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以及其它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都必須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及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按照《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社區干部可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隨著住房公積金覆蓋面的擴大,寧德市社區工作者要求繳存公積金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
為調動廣大社區工作者的積極性,確保社區工作長足發展。江艷如建議,緊密結合寧德市實際,抓緊落實社區工作者住房公積金政策,盡快為社區工作者辦理住房公積金并列入財政預算,使社區工作能享有住房公積金的權益,感受黨和政府的溫暖。(記者 繆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