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第四季度起,寧德市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的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有了新的調整。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三屬”,即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實行城鄉一體化,調整后,城鎮與農村“三屬”實行統一的新標準。
據介紹,根據全省統一標準,寧德市“三屬”定期撫恤金中烈屬按區域分,城鎮增加159元、農村增加564元,統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859元;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城鎮增加137元、農村增加370元,統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615元;病故軍人遺屬城鎮增加128元、農村增加330元,統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526元。
寧德市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根據殘疾等級(一至十級)和殘疾性質(因戰、因公和因病)的不同,撫恤金標準從每人每年66230元到每人每年6300元不等。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生活補助金增加34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337元。復員軍人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根據新標準,寧德市提高部分參戰退役人員(含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和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及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提高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增加40元。提高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的生活補貼標準,每人每月增加40元,調整后的標準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6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5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500元。
此外,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標準,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
革命“五老”的補助標準也有了提高。寧德市享受革命“五老”生活定補人員,在現行每人每月870元生活定補標準基礎上增加100元。調整后革命“五老”人員生活定補標準為每人每月970元。(記者 孫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