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德市通報四起公車私用典型問題:
1.福安市司法局副局長林立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10月21日、22日,林立先后2次乘坐福安市司法局執法執勤車輛辦理公務后順道辦理私事。2016年10月17日,福安市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2.壽寧縣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教導員范希強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2月21日(正月初三)上午,范希強駕駛警車前往修理廠維修途中,私自用該警車送其親屬往壽寧縣清源鄉童洋村,當天下午又用該警車接其親屬回壽寧城關。2016年11月9日,壽寧縣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3.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塘海堤水閘管理處主任陳景國公車私用問題。2016年10月6日,陳景國在值班帶班期間,駕駛公務車輛辦理私事。2016年11月11日,東僑紀工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4.霞浦縣文體新局主任科員張招平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3年,霞浦縣文體新局因工作需要,向社會臨時租用車輛。張招平將自己私車用于公務活動,并以公務活動名義在該局先后報銷其私車燃油費14筆、車輛維修費2筆。經核查,其中報銷的4筆燃油費和1筆車輛維修費實際為個人使用產生的費用,共計2245元。2016年10月26日,霞浦縣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予以追繳。
通報指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已經四年,但仍有一些黨員干部依舊我行我素,不知止不收斂,觸碰紀律紅線,受到嚴肅處理是咎由自取,教訓十分深刻,廣大黨員干部要引以為戒。第一,要深刻認識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重要性,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切實增強遵規守紀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當前,市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已全面實施,各單位、各部門要健全完善公車改革后公務用車管理使用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嚴格公車管理使用紀律。第二,各派駐紀檢組(紀委)要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規定,堅決查處和糾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過渡期間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的問題,越往后執紀越嚴,處分越重,既要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責任。第三,要加強通報曝光。對公車改革實施后的違規配備使用問題,一律公開通報,對負有直接責任、領導責任等相關人員一律點名道姓曝光。第四,要開展專項督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落實省紀委部署要求,開展公車號牌改掛工作專項督查,對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公車號牌改掛工作的,要對相關責任人追責問責,以嚴明的紀律確保公車改革不折不扣落到實處。(寧紀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