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德市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紀檢組織建設促進履職監督的若干意見》,強化基層紀檢組織建設,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和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意見》從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片區協作、推進巡察延伸、選優配強干部、提升履職能力和堅持嚴管厚愛等六個方面提出要求,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紀檢組織建設,促進履職監督。《意見》重點明確要健全完善片區協作機制,按照“毗鄰相近、方便工作、工作量大小相配”原則,整合基層執紀力量,健全完善片區協作機制。在保留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的基礎上,將相鄰的若干鄉鎮(街道)劃為一個協作區,每個協作區由縣(市、區)紀委常委或中心鎮(街道)紀委(紀工委)書記牽頭,負責協作區內辦案工作的指揮協調,組織鄉鎮(街道)紀檢組織進行區域協作。
《意見》強調,各鄉鎮(街道)應配備專職紀委(紀工委)副書記,專職從事紀檢監察的干部應使用行政編制。所轄行政村(社區)18個以上(含18個)的鄉鎮(街道)專職從事紀檢監察的干部要確保3人,其它鄉鎮(街道)要確保2人。要嚴把“入口關”,除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書記外,其它紀檢監察干部實行凡進必考(考試、考核),原則上應是中共黨員,年齡一般應在35歲以下,學歷一般應在國民教育大學本科以上,注重把熟悉經濟、法律、金融、審計等方面知識和業務的干部充實到鄉鎮(街道)紀檢組織。(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