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采用燃油動力裝置車型的發動機排氣量為1.4T或1.8L及以上
●網約車車輛價格應不低于車輛經營區域同類主流巡游出租車車價
11月21日,記者從市交通局獲悉,《寧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簡稱《暫行辦法》)出臺,并于本月開始實施。
據了解,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車輛,應當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車輛應當7座及以下的乘用車;取得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車輛行駛證,車輛使用性質為營運,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
該《暫行辦法》對車輛技術參數、車齡、價格做了具體要求。其中采用燃油動力裝置車型的發動機排氣量為1.4T或1.8L及以上;車齡3年以內(車輛行駛證載明的初次注冊日期至申請時未滿三年);車長不少于4700mm,車寬不少于1800mm,軸距不低于2700mm(以車輛行駛證登記為準)。采用新能源車型的應為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中所列車型;車輛以新能源為動力時,動力電機功率不低于90千瓦,最高時速不低于120公里/小時,續駛里程不低于200公里;車齡3年內(車輛行駛證載明的初次注冊日期至申請時未滿三年)軸距不低于2650mm。車輛價格應不低于車輛經營區域同類主流巡游出租車車價。車輛價格以該車申請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當年車型應稅價為準。
同時,還需安裝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要求的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和應急報警裝置,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應接入本市政府監管平臺;車輛技術性能應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有關規定,車輛排放符合環保標準;具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且保險標準高于當地巡游車保險標準;車輛不得安裝出租汽車標志頂燈、營運標志和空車待租標志,車身不得有專用標識,不得與當地巡游車混淆,車身顏色應使用出廠原色。 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公里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相比省內其他城市的網約車管理辦法,寧德市對網約車的準入門檻相對較低,“改革首要原則就是‘堅持乘客為本’,讓老百姓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市交通局相關負責人說。
該《暫行辦法》對從事網約車駕駛員條件也做了明確規定,從事人員應當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同時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駕駛員,不得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列入交通運輸、公安部門不良記錄的駕駛員在3年內不得從事網約車經營。已取得出租汽車客運類別的從業資格證,且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經本人申請并進行條件核查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直接發放駕駛員證。
此外,該《暫行辦法》還詳細規定了經營服務規范和監督管理細則。(記者 張文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