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紀委對中秋國慶期間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通報。通報強調,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執紀監督,堅決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頂風違紀、“四風”問題禁而不絕的地方、部門(單位),將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據悉,這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分別是,古田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老干部局局長黃榮輝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9月10日,黃榮輝未經組織安排擅自動用公務用車到大橋鎮參加古田臨水宮祈祥法會。2015年10月30日,古田縣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福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穆陽中隊負責人陳勇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9月28日,陳勇駕駛行政執法用車到福安師范附屬小學接其女兒放學。2015年10月12日,福安市行政執法局給予陳勇警告處分;福安市政府辦黨組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執法大隊辦公室負責人蔣曉鴻、片區負責人黃鴻誡勉談話,責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執法局副局長陳盛全、執法大隊大隊長王椿清作出書面檢查。
福建省郵電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寧德分公司員工鄧敏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9月22日,鄧敏駕駛公務用車到寧德市師院附屬小學東僑校區接子女放學。2015年10月14日,該公司對其崗位工資降級,在全公司通報批評,責令其承擔公車私用產生的費用,并對負有管理責任的駕駛班班長盧美隆進行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