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0日獲悉,根據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動態調整實施細則,福州首套房按揭貸款年利率下限下調至3.8%,自1月31日起執行。
福州市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動態調整實施細則具體內容為:階段性下調福州市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至LPR-50BP。即借款人家庭名下沒有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申請商業性貸款購買住房,貸款利率為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50個基點。
該細則自2023年1月31日(含1月31日)起執行。以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簽訂時間為認定時點,合同簽訂時間在2023年1月31日(含1月31日)后的,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按本細則執行。后期如遇政策調整按照新的政策執行。
按當前LPR為4.3%測算,調整后,商業貸款利率調整為:首套貸款利率為(LPR-50)%=3.8%,二套貸款利率為(LPR+60)%=4.9%(維持不變)。
根據最新利率,以貸款100萬元、按揭30年,等額本息還款計算,調整前:貸款100萬元,首套利率為4.1%(4.3%-20基點),月供為4831.98元;調整后:貸款100萬元,首套利率為3.8%(4.3%-50基點),月供為4659.57元;調整后,月供少付172.41元。
記者獲悉,1月5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通知,決定建立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機制,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和同比連續3個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階段性維持、下調或取消當地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目前,全國已有近30多個城市將首套房貸利率降至4%以下。(記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