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靚穎與馮軻
鳳凰娛樂訊 昨日,網曝張靚穎與馮軻將于11月9號在意大利舉行婚禮,已獲當事人證實。就在宣布喜事的第二天,張靚穎的母親張桂英女士發布了一封致社會公眾的公開信《我不想讓女兒再錯下去》,表示自己是通過媒體報道才知道女兒結婚的消息。張靚穎母親指出,馮軻不是一個可以把女兒托付終身的男人,明確反對張靚穎與馮軻的婚事。她表示準女婿馮軻欺騙張靚穎當了“小三”,甚至還侵吞張靚穎和她的公司股份。
今天中午,當事人馮軻發表聲明對張靚穎母親的公開信做出回應,表示與前妻于2002年分居,之后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并于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分居期間,一直住我父母家里。2003年認識張靚穎,她并不是外界傳聞的“小三”,而這十多年的經歷讓張靚穎獨自承受太多委屈。
聲明節選:
關于我上一次婚姻的結束時間。此前多次澄清,今天再次聲明:我與前妻于2002年分居,之后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并于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分居期間,我一直住我父母家里。我與靚穎認識是在2003年,一開始只是出于欣賞她,以為只會成為朋友,而我對所有朋友自我分居開始就表示我已離婚,以免需要解釋太多的隱私。所以一開始跟靚穎也是這么說的,對于這一點,我必須向靚穎和大家鄭重的承認我的錯誤。而當我們真正在一起之后大約一年,靚穎偶然得知我未辦理完離婚手續,曾與我分開。但我太愛她,不想失去她,跟她長達幾個月的溝通,并由父母作證我確實是在走法律協議流程,分居并住在父母家里,也證明確實是因為法律狀況不能及時辦理完離婚手續。最后贏得她的理解,才繼續與我交往。此前,靚穎為了保護我的隱私,不曾對外透露半句。但我作為她未來人生的另一半,我不能再讓她承受這些。她已經承受了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