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深圳古玩城選購古玩 深圳古玩城假古董泛濫、缺乏監管,讓藏友望而卻步 11月17日,第21屆全國古玩節在深圳市古玩城開幕,吸引了全國各地的眾多收藏愛好者,然而,現場主辦方并不設鑒別服務,讓市民只能望而卻步。據業內人士透露,古玩城確實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欺詐行為。 日前,本報接到投訴:藏友陳先生稱,在深圳市古玩城內買到假的“戰國青銅劍”。 近日,收藏愛好者陳先生向羅湖區消委會投訴稱,他2009年在深圳市古玩城內的某商店,花8200元買了兩把“戰國青銅劍”,當時店家并沒有給他開具任何消費憑據。今年4月份,專家對“青銅劍”鑒定的結論是,兩把劍是黃銅制成的。據陳先生介紹,他已經將店家涉嫌消費欺詐一事起訴到了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審理階段。 記者近日來到古玩城,詢問近二十家店購物是否能開具發票或收據,只有個別商店表示可到稅務局開具發票給消費者。據介紹,古玩市場里,有時一件藏品的交易金額就高達上百萬元。另外,記者還發現,古玩城銷售珠寶玉石只有少數商店標有標簽。據一位業內人士介紹,古玩城的“古董”一般不會明碼標價,店家所提供的一些鑒定證書也不能輕易相信。 深圳市古玩城內如果有欺詐行為,由哪個部門監管?管理方表示,古玩城只提供交易平臺,應由政府相關部門進行監管。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羅湖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古玩城屬文化市場,應該由文化局管理。 對此,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劍昌則表示,只要進行經營并有買賣行為,工商部門就要監管好,不能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現象;“誰發營業執照,誰搞的年審就應由誰管,說不在管理范圍就是推諉。”另外,他建議,古玩城也應制定詳細的管理條例、規范性的合同,要求商戶誠信經營、規范經營。 ■律師說法 古玩市場何以“水太深” 廣東深鵬律師事務所謝長征律師認為:在古玩市場中確實存在如記者調查所見的情況,存在“不包真”、“不包退”的潛規則,但該種規則并不是公平合理的規則。 本案中,陳先生向古玩店購買的如果系“戰國青銅劍”,那么根據文物保護法規,此系文物,經營文物商店如果不具備相關的規定條件,售賣就有可能違法。謝律師認為,古玩市場有其特殊性,而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又僅僅針對的是文物,所以,有些古玩經營者打起擦邊球,游離于法律監管之外。 正因為法律對古玩市場的監管及規范較弱,律師提醒,購買古玩時一定要謹慎,保留好當時交易的相關證據,如要求賣家在買賣標的物上做標記以防抵賴、要求出具收款收據或發票、要求賣家對該買賣標的物做書面說明等。(陳云強)
8200元買對戰國青銅劍? 假古董泛濫深圳古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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